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国财政部发布2007年第41号公告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7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公告称: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300亿元。
本期国债期限3个月,经投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20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38%,本期国债2007年12月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2月10日发行结束。12月12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08年3月6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本期国债在2007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