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7月5日电(记者 王兆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今日对外正式发布实施《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和期货从业人员的监管方式,引导高素质人才进入期货行业,以提高期货经营机构管理队伍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证监会表示,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期货公司的核心人员,对于期货公司的经营管理负有重大责任,期货从业人员直接服务投资者,其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法制诚信水平,对于期货市场的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据悉,《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明确了任职资格管理的适用范围。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等经理层人员,以及财务负责人、营业部负责人等其他人员。
同时,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不同的人员适用不同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相应的申请与核准程序。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则进一步要求,进入期货行业从事期货业务,首先必须通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此基础上,通过其所在机构向协会申请取得期货从业资格。
同时,期货公司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诱骗客户参与期货交易,不得挪用客户的期货保证金或者其他资产。
期货交易所的非期货公司结算会员的期货从业人员不得利用结算业务关系及由此获得的结算信息损害非结算会员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此外,就违规行为的查处,管理办法还明确了证监会对违规行为的监管手段,赋予协会对违规行为采取纪律惩戒措施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