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国家质检总局8日公布了10起2006年食品制假售假典型案件。这10起案件是:
——江苏南通康源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以假充真的“蚕蛹复合氨基酸”产品案。经查,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该公司用猪血粉、鸡毛等为原料替代蚕蛹生产“蚕蛹复合氨基酸”产品,销售给全国20余家保健品生产企业,用于生产保健食品,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目前,质监部门已将该案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安徽寿县唐某米线厂使用吊白块非法加工米线案。经查,该厂主要运用硫磺熏蒸和加入吊白块的方式为米线增白、促销,目前,质监部门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河南郑州市郑东新区一窝点制造假冒知名品牌白酒案,查处货值达20.6万元。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和法院审理,涉案5名造假人员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广东湛江雷州市雷城镇李某、郑某加工有毒咸鱼干案。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和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郑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四川成都市夏某制售假冒知名品牌啤酒案。经查,行政相对人自2005年11月以来,在出租房屋内以两种啤酒为原料,加入蛋白糖、味精、氢氧化钠等成分,装入回收的知名品牌啤酒瓶,大肆制造假冒啤酒,货值金额近11万元。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当事人夏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云南玉溪市食用制胶厂违法使用废旧皮革生产食用明胶案。质监部门查获违法生产的食用明胶共计9.125吨,其中已售出7.5吨,库存1.625吨,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6万余元。经查实,该厂违法使用废旧皮革无证生产食用明胶,质监部门已对其进行了依法查处,该厂已被停产关闭。
——浙江嵊州市廖某豆制品加工厂生产、销售伪劣豆制品案。该厂涉嫌伪造生产日期并违法使用了国家严禁在豆制品中添加的防腐剂“苯甲酸钠”,货值达16.64万元。经法院审理,被告人廖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吉林梅河口市红梅镇福利植物油厂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案。涉案成品食用油120吨,货值金额68.4万元,经抽样检验,油品酸价、过氧化值超标,为不合格品。当地质监部门对此案作出依法处理。
——山东济南市一凉皮加工点使用非食品原料硼砂加工凉皮案。质监部门执法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在凉皮中违禁添加了化工原料硼砂,目前该加工点已被依法取缔。
——重庆一炒制作坊生产加工含苏丹红海椒面案。质监部门在此案中查获1020千克含有苏丹红Ⅳ号的海椒面,并查处了掺入苏丹红的生产源头。重庆市质监局向各区县局发出协查通知,并要求商场和超市立即下柜停止销售该厂家生产的海椒面。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违法责任人已被刑拘。该市质监局近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执法打假行动,共查获涉嫌违法海椒面1240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