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薪酬、收入、财产的话题很敏感,而有一部分人的薪酬、收入,更引人关注。
2月17日这一天,我们读到这样两则新闻:新疆阿勒泰千余官员的财产申报情况,在当地廉政网亮相;上海财政部门则在网上发布通知,要求金融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填表,如实申报薪酬。
阿勒泰的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网上公开其实算不得新闻。大半年前当地启动“阳光法案”,这项在约束、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步伐最大、透明度最高的改革,引来众多媒体和公众的密切关注。虽然网上只是官员财产收入的“有限公开”,但总体看是赞誉大于毁骂。更多人期待阿勒泰的一小步,能引来反腐败机制建立的一大步。
而上!耙蠼鹑谄笠蹈涸鹑松瓯ㄐ匠辍,则让人多少有些疑虑: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金融高管的薪酬收入,竟得不到有关部门的清楚掌握?
此举显然是地方对财政部刚刚下发的《金融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落实。也就是说,今后国有金融企业负责人最高年薪不得高于280万元。而公开资料显示,四大国有银行及众多金融上市公司的负责人年薪都没到这个数字。那么,“限薪令”会否成为一部分高管加薪之机呢!
不过,公众和媒体也偶尔窥见了另一些国企和金融企业高管的收入数字。2007年,我们知道“垄断性央企职工收入是平均值5倍”、“金融国企高管年薪高出央企同行均值27倍”。有些数字,多半出自上市公司不能不做的年报。非上市国企的高管薪酬究竟是多少,公众想要知情,恐怕很难。连企业内部职工,多数也是从新闻里才知道,“自家”高管收入到底有多高。
如今更让人担心了,连主管部门也未必清楚这“一部分人”究竟给自己发了多少钱——严格、有效的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从何而来?不少企业权力制衡机制尚未健全,缺少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一把手”说了算相当普遍,如何能不滋生腐败、扼制权钱私欲的膨胀?恐怕根本出路,便是建立真正的公开透明机制。金融危机的冲击,正是改变旧制、设置公平程序的好时机。
多做些如阿勒泰公布官员财产一样的改革试验,让“一部分”管理国有资产的阶层接受全社会监督。如果总是出于偶然,才让某些问题暴露出来,而不从机制入手,打造一间透明的“玻璃屋”,“限薪令”很容易流于空谈。(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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