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自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14日凌晨宣布了下调成品油价格的消息后,业界对新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期盼更加迫切。权威人士表示,新机制其实已经开始执行,政府正在根据市场的反应做出下一步的决策。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是发改委在历次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中首次采用的措辞。
三年以来,发改委除了仅在2003年5月12日因“防治非典型肺炎形势依然严峻,疫情对经济特别是民航、铁路、交通和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日益显现”的理由而宣布降价外,在历次调价的通知中均强调“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机制”。
光大证券分析师裘孝峰指出,此次调价的幅度也非常蹊跷。以往每吨成品油涨价的数目都是50元的倍数,如果按照同样的定价方法,这一次下调的幅度则应该是每吨250元。资料显示,2006年5月24日,发改委将汽、柴油和航空煤油价格每吨提高500元;2006年3月23日,发改委将汽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300元。而此次,汽油价格每吨降低220元,航空煤油出厂价格每吨降低90元。
由于原有定价方法的弊端日益突出,2006年10月,发改委及三大石油公司负责人召开成都会议,商议实施新机制。根据介绍,新机制不再“盯住”纽约、新加坡和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而以布伦特(Brent)、迪拜(Dubai)和米纳斯(Minas)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新机制在业内俗称“原油定价法”。
成都会议后,知情人士曾透露,原油定价法已经基本获得通过,发改委将择机宣布。该人士透露,政府的思路是,当国际油价跌至每桶50至55美元时,将是实现国内油价与国际完全接轨的最佳时机。
1月5日起,三地的原油价格已经先后跌破每桶55美元,新机制无疑进入了最好的试行期。(李雁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