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师:
工行北京分行东城支行“财富自由”团队
李娜 燕莹 韩璐
家庭介绍:
陈先生 50岁,国有公司经理,月收入1万元,有社会医疗统筹、养老保险、综合意外伤害险共50万元,计划60岁退休;
陈太太 34岁,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月收入2500元,未投保任何商业保险,计划55岁退休;
儿子 20岁,国外就读,未投保险;
女儿 11岁,初中三年级学生,未投保险
理财目标
遗属保障、购车、订立遗嘱及财产转移等需求。
在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得知陈先生有在有生之年订立遗嘱的意愿,其目的按重要程度依次为:
1.如果自己出现意外,确保未出生子女和二女儿都可顺利读完研究生,并有可能分别给予10万元的婚嫁金。经测算共需要171万元。
2.可以给予大儿子10万元婚嫁金。
3.保证其妻无忧生活至70岁。
4.在自己有生之年预留出父母丧葬费用。
家庭财务诊断
1.以夫妻的薪资收入为主, 占总收入76.78%,净储蓄率57.29%, 理财规划弹性大。
2.财务自由度为78.75% ,财务较自由。
3.负债部分仅有每月3000元的房贷,负担较小。
4.净现金流量较大,预示客户财富增长速度较快,遗产转移将是财务规划的重点目标。
理财建议
基本假设
1.家庭薪金收入成长率、经济成长率、学费成长率和通胀率一致,均为3%。
2.陈先生、陈太太退休后工资忽略不计。
3.利率水准维持稳定,商业房贷利率、汽车消费贷款利率一致,均为五年以上6.3%。
理财规划:
在陈先生不做遗产规划时,他的财产将按法定顺序继承,即其妻将继承遗产的58.33%,父母、儿子、女儿、未出生子女各继承遗产的8.33%,不能实现家庭理财意愿。因此为陈先生制定了三个财产转移规划方案:
方案一:出售房产,增加保障
建议陈先生将第二套房产出售,转移成金融资产后,购买人寿保险,投保人均为陈先生本人,受益人为遗嘱订立继承人。
此方案考虑重点是:
1.根据现有法律,以人寿保险方式转移资产是合理避免遗产税的有效方法。因此,建议陈先生卖掉过多房产和部分股票转投资人寿保险。
2.由于投保人要享有变更保险受益人的权利,故以陈先生本人作为投保人确保遗嘱规划的可变性。因此,当家庭成员关系发生变化时,陈先生可以随时更改受益人。
其产品特点依次为:
祥和定期寿险:保费较低,保障较高,是性价比较优的保障型保险,比较适合陈先生在较大年龄时进行投保,相对降低了他的投保成本。
太平安益终身健康保障险:五重保障面面俱到,25种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赔付范围广;国内首个承保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的险种;终末期疾病一经确诊即提前给付,较市场上同类产品有较强优势。
太平安心住院津贴附加险:住院有津贴,弥补因住院而导致的收入减少。
太平安顺住院保险附加险:不限次数报销,是社保的有力补充。
太平完全保意外伤害保险:多重保障,与银行产品结合紧密,赔付信用卡未偿还部分金额。
经过测算,该方案内部报酬率12.61%。
方案二:保全资产,增加保障
建议陈先生保留现有四套住房,将实物资产通过遗嘱方式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在现有基础上采用期缴方式购买保险加强保障。
此方案考虑重点是:
结合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房地产投资将是抵御通胀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较好金融工具,特别是陈先生的几处房产,投资回报率较高。建议陈先生以不动产方式转移给遗产继承人,以提升遗产价值。
经过测算,该方案内部报酬率13.25%。
方案三:考虑周全,保障到位
建议陈先生采用综合保障法,通过人寿保险、资产信托、实物房产等多种方式确保遗嘱计划的可变性、现金流动性、抗风险性和避税性。具体做法:
1.卖第二处房产(32万)为未出生子女建立遗嘱信托,以年回报率5%计算,使其完成研究生的学业,实现陈先生心愿。
2.其他方法同上,但将未出生子女应享受的保额权益再平均分配给所有遗产受益人。
此方案考虑重点是:
偏向照顾处于家庭最弱势地位的最小子女,特为其配置遗嘱信托,将该部分资产独立于其他资产之外。
经过测算,该方案内部报酬率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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