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要求对救灾物资减免收费 典型案件要曝光
2008年05月23日 18:0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23日电( 张云)山西省物价局今日下发通知,要求稳定抗震救灾相关商品价格,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运输、收费实行减免政策。
此通知要求药品、钢材、水泥、食品等救灾物资生产企业切实保障抗震救灾相关物资的价格稳定,重点是稳定支援灾区过渡安置房所需彩钢夹芯板、钢结构等原材料销售价格,各企业不得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在抗震救灾期间要保持价格的稳定。
记者了解,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和运输抗震救灾物资的车辆行驶山西省境内收费公路时,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
同时,对工程设计费、工程监理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制造救灾活动房涉及经营性收费进行减半收费。
山西省物价部门要求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巡查,重点检查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饮用水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以及建筑材料、药品等救灾物资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价格。
山西政府提出,坚决打击趁灾害之机,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对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变相涨价以及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收费减免政策等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制裁,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完)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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