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信息、交流看法、买卖股票……互联网给投资者带来极大方便。然而,网络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他们非法谋利的工具
还网络一片投资净土
本报记者 许志峰
冒充“股神”网上敛财
今年以来,随着股市不断升温,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也呈逐步扩散之势。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开设网站、网店、博客、论坛,建立收费QQ群等方式,发展会员、客户,有偿为其提供投资咨询业务,进行大盘点评,发布选股信息,转载研究报告,提供在线咨询等。
事实上,这些不法分子并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从业经历,也不具备专业素质。他们提供给会员或客户的投资咨询信息,大多是转载他人研究成果,或根据市场传言自己编造。他们却在互联网上无限夸大其分析预测能力和荐股水平,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他们的敛财手段花样百出。有的分“普通”、“白银”、“黄金”、“铂金”、“钻石”等不同会员级别收费;有的设立会员内部选股套餐,分成月度版、半年版、全年版和高级内部会员等几类,收费逐级升高;有的承诺收益,按比例抽取盈利,等等。而且,这些不法分子提供的往往是临时银行卡号,钱一到账就立即转走。
日前,中国证监会对“带头大哥777”等11起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调查终结,已作出取缔这些非法业务的决定,对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书,并已将6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和2起犯罪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不法分子这样乘虚而入
互联网交流自由、信息传递迅速、客户群广泛且不确定,这些特点使不法分子的骗局不乏上当者。
在网上,不法分子的身份非常隐秘,具有很大欺骗性。他们多是匿名登录,常常以“股神”、“股王”等虚拟的、有冲击力的名义提供服务,并虚构简历、编造传奇从业经历,骗取大众的信任。一些不法分子还采取使用假名,伪造营业执照和执业许可证,虚拟经营场所等形式,以公司的名义开设网站,非法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另外,非法网站设立人、非法消息发布人、网站服务器往往在不同地点,也增强了不法分子的隐蔽性。
一些投资者希望从“特殊”渠道获取“独家”信息,并自愿为此支付一定费用的不成熟心理,也使得不法分子以极少的成本,就把互联网变成了小道消息、虚假消息的集散地。同时,这类证券咨询信息有真有假,有虚有实,即使受骗上当,股民也往往是有苦说不出。
不给非法业务可乘之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切不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无论利用何种信息渠道,采取哪种方式或手段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都是违法的,甚至可能是犯罪行为。对此,投资者应该保持警惕。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投资者,要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在参与证券投资活动时,应寻求有资格的、正规的投资咨询渠道,注意识别非法咨询机构和个人,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或因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受骗上当,应及时举报或报案,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利于有关执法部门及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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