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向灾区预拨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金25亿
2008年05月20日 19: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5月20日电 据中国财政部网站消息,5月20日,中央财政向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省(市)紧急预拨临时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用于地震灾区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
其中,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因灾造成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受灾的原“三孤”人员补足到每人每月600元,以上补助期限均为三个月。
截至5月20日14时, 全国财政部门共投入抗震救灾资金117.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6.79亿元,地方财政投入30.48亿元(含使用捐赠收入安排的支出10.2亿元)。
【编辑:邱观史】
专题报道:四川汶川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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