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新年1号提示,提醒公众警惕“拉人头”式传销,以遏制猖獗的非法传销活动。
提示指出,传销组织往往以“介绍生意”、“介绍工作”或“招聘”的名义,谎称可以获得高额回报,利用亲属、朋友、同学、战友等各种关系,通过打电话、写信或者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等手段,将人员骗往异地。他们许诺发展人员数量越多,获得的报酬越多,采取利诱甚至威逼、暴力等手段,对参与人员进行人身控制和精神控制。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在短时间内可以非法获取大量财物,大多数参加者常常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参与传销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
提示指出,一些非法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等旗号,使用境外服务器,建立互联网站,发展代理商和会员,并且直接利用网上银行电子支付手段实施奖金发放,使其违法活动更加隐蔽,违法活动成本更低、人员发展更快、传播地域更广。
国家工商总局特别提醒公众,要警惕有人利用已被执法机关查处和取缔的组织或者虚假注册的公司的名义骗取钱财,同时还发布了部分传销组织名单和用于传销的部分产品名录。(记者 程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