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特殊时间段进入城市中心区域的车辆征收交通拥堵费,来解决城市中心区域的交通拥堵问题,这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伦敦、新加坡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已经采取了这一措施,但最近国内几大城市对这一收费政策的普遍兴趣却引起了有车一族的警惕。
据了解,目前国内包括深圳、杭州等城市在内,均表示准备实施交通拥堵费以解决中心城区越来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在普遍的舆论质疑声中,国内的城市管理者仍然引经据典以国外的“先进经验”为拥堵费的合理合法寻找借口,解决交通拥堵的拳拳之心,溢于言表。
在这里,我们并不怀疑国内的城市管理者解决交通堵塞等这些所谓的“大城市病”的亲善爱民之心,但现在的问题是,解决城市拥堵问题,我们难道真的就只剩下开征交通拥堵费这最后一张牌可以打了吗?如果这最后一张的“王牌”仍然起不到预期的作用,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将还有何牌可打?新加坡、伦敦开征之后取得的明显效果,是国内的城市管理者动则拿出来示人的“先进榜样”,但问题是,两者在开征交通拥堵费时其城市本身已经拥有了非常发达的公共交通网络,市民出入城区需要做的只是一道选择题(选择开车缴费还是换乘公共交通系统),但我们目前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否已经完善到足够给市民做选择题的程度?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无论是伦敦还是新加坡,两者在征收交通拥堵费均没有类似国内的庞大公车、特种车收费问题,但在国内,规模庞大的公车、特种车对收费问题一向不“感冒”,相比之下,私家车主对收费问题则敏感得多,简单的经济杠杆调节之下,会不会出现私家车给公车在收费区域让路的不公平现象,从而引发更为激烈的城市阶层冲突?
“桔生淮南则为桔,桔生淮北则为枳”,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道理,但有意思的是,国内不少的“洋务派”们在对国外的先进经验推崇备至时,感兴趣的往往只是经验好的一面,而对经验之所以成为经验的“土壤”却视而不见或“顾左右而言其他”,这种太过粗暴的简单嫁接,其效果实在让普通老百姓担忧。
在这里,我并不是排斥以征收交通拥堵费的方式来解决城市的交通堵塞问题,也丝毫不怀疑它的效果。经济杠杆因为它的直接性,对问题的解决往往具有一针见血的作用,但也正因为这些,经济杠杆也往往是公共管理者手中最后也最不愿出手的一张底牌,在底牌出手之前,我们应该尽可能地调动各种资源来解决危局,收费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尤其是公共领域的收费问题,更有其严格的实施先决条件。深圳、杭州的交通压力大是不争的事实,但论到塞车和城市汽车保有量,两者似乎都还没到北京、上海的程度,在仍有其他牌(如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可打的情况下,匆忙亮出最后的底牌,似乎不是明智的选择。(贺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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