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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立法院”通过决议要求核四复工 2001年1月31日 12:34 中新网香港1月31日消息:台北讯,台湾“立法院”临时会今天议决核四案,在出席210位“立委”中,共有134人赞成、70人反对、6人弃权,通过决议,反对“行政院”径自停止核能四厂兴建的决定,并要求“行政院”继续执行相关预算,立即复工续建核能四厂。 国民党主席连战今早曾强烈呼吁,在立法院决议后,陈水扁应尽速指示“行政院”尊重大法官会议解释,尊重大多数民意,放弃一党之私,尊重专业。连战强调,“立法院”绝对有参与台湾政治决策的权利。 决议案由国民党、亲民党、新党、无党籍联盟提出,决议案指“行政院”罔顾“宪法”及法律程序正,悍然片面停建核四之违法决策,业已造成政治动荡、经济衰退、社会不安。主张反对“行政院”停建核能四厂之决定,要求“行政院”应继续执行相关预算,立即复工续建核能四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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