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 9月14日上午,中国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赵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介绍《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方面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香港《文汇报》记者提问说:“十一五”规划纲要将出版业列入九大重点发展产业,请问目前中外合资合作出版状况如何?在这方面,“十一五”期间是否会进一步开放?中国目前对外商投资出版物的分销企业有哪些规定?外资分销企业是否享有出版物的总发行权?谢谢。
赵实在回答这个问题时说,电视方面的合作措施有四点:一是内地和香港合拍的电视剧作为国产电视剧可以在内地直接播出。二是合拍剧的集数不限制了,过去是限制在40集,现在没有限制了,和国产电视剧的标准是相同的。三是有香港影视演员参加的国产电视剧的审查可以放到省一级广电部门。四是香港的有线电视网络的经营公司经过内地的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广东试点,为网络发展提供技术服务。
在电影合作方面,合作措施有三点:一是港片进入内地发行不再受境外进口影片比例限制,只要通过中影集团引进,电影审查通过就可以获得在内地发行的公映许可证;二是香港服务者或经营者可以独资、合资、合作的方式在内地新建、改建电影院;三是香港和内地合拍的电影在主创人员的比例上进一步放宽,最多能占到三分之二。
赵实表示,CEPA协议签署三年以来,对香港影视业在内地的发展,对于内地和香港影视业的共同繁荣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香港和内地合拍的电影,从每年10部左右,到去年已经达到29部,并继续呈增长势头。
他还指出,总之,内地和香港影视业本着取长补短、相互理解、共同繁荣的意愿,合作的潜力非常大,成效也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