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让明星忽悠消费者了!”刘嘉玲、莫文蔚、琦琦、郑秀文代言女明星力挺SK-Ⅱ,拒绝向消费者道歉,更坚定了南昌消费者吕萍打官司的信念。昨日(25日),吕萍决定:南昌打官司不行,就到香港去告刘嘉玲。同时,莫文蔚在SK-Ⅱ已查明有质量问题,还公然力挺SK-Ⅱ,因此,吕萍已将莫文蔚追加成被告。
昨晚,吕萍的全权代理人唐伟以及代理律师王成文表示,因目前明星涉嫌代言虚假广告,在内地《广告法》找不到处罚法条例,吕萍已决定委托内地和香港律师,到香港最高法院,去状告SK-Ⅱ、刘嘉玲和莫文蔚,并要求SK-Ⅱ、刘嘉玲和莫文蔚赔偿1000万港币巨额精神损失,以讨回内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唐伟透露,去年4月,吕萍已在南昌两次状告刘嘉玲涉嫌代言虚假广告,但都因内地《广告法》,找不到明星涉嫌代言虚假广告的法律处罚条例,因此,法院不予受理。而这次权威机构国家质检总局作出了“SK-Ⅱ有质量问题”的检测报告,吕萍决定再次到南昌状告刘嘉玲。但这几天,吕萍和律师到南昌法院咨询,一位法官如实说,状告刘嘉玲涉嫌代言虚假广告,缺少法律依据,很难告赢。唐伟透露,他们认真研究了中国香港法律,之前在中国香港曾有产品出问题,消费者状告代言明星胜诉的案例,他们将以这些案例为依据,在香港对刘嘉玲提起诉讼。
来源:华西都市报 记者杜恩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