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4日电 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13日表示,承办检察官上周已二度寄发传票,传唤“中信金”副董事长辜仲谅,说明“中信金”插旗兆丰金投资过程;根据相关规定,若被告经传唤两次以上皆无故不到案,检方依法可对被告拘提或发布通缉。
据台湾《中华日报》报道,专案人员透露,检方上月26日对辜仲谅发出传票后,要求辜仲谅11月7日出庭,辜的律师在31日表明,辜仲谅会在11月7日如期出庭,但11月3日的《联合报》以头版刊登“检调搜获中信金红火帐册”的消息后,辜的委任律师当天即递状向检方请假。
先前“中信金”表示,辜仲谅的返台时间是11月18日,检调人士认为,相关法规没有规定要传唤(被告)几次未到才可拘提、通缉,但检方寄发传票后,已确定在月底前第二次传唤辜仲谅,届时若再不到庭,不排除检方会直接发拘票给“境管”单位,只要辜仲谅一入境即拘提到案,拘提无着即发布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