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4日电 题:山西为投资商清理审批“绊脚石”
作者 张墨
“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山西这次对了真格儿!续十四个厅、局(委)向全社会作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公开承诺后,山西省府二十三日又对价格行政审批事项出台一系列大规模的措施。
为创造对外开放环境,对投资商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山西省府规定:今后,凡是国务院已经取消或没有明确规定设立的价格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物价部门要一律予以清理。清理后,经省政府批准保留下来的价格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全面公布;一些不需要或确实需要召开的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的,前者需在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后者要在九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召开听证会的,按《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执行。
此外,物价部门受理核发《收费许可证》,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换发《收费许可证》在七个工作日办结。受理公、检、法机关委托的刑事案件赃物价格鉴定业务,要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其他物品价格认证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这些年,山西投资发展环境正逐步改善,但就总体而言,山西以政务环境为重点的软环境还存在不少问题,严重制约了全省的招商引资。
为此,山西省省长于幼军在日前召开的“山西省政府系统干部大会”上说痛斥一些政务大厅变成“挂号室”和“收发室”,痛斥了个别部门和地方政府刁难投资者,争吃“唐僧肉”,把外商打成内伤,把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引来的投资者吓跑。
于是,山西的一些行政审批部门下决心痛改前非,向全社会作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公开承诺。而山西省府则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政务公开、一站式服务等,全面优化投资环境,努力打开山西对外开放的新局面。因此,出台一系列对投资商的优惠政策。
正如山西省府这次规定那样:对不合法、不合理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取消。重点清理整顿涉及企业的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确需保留的项目,凡国家和省规定有上下限标准的,一律按下限征收。取消限制商品流通的地方性保护收费和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性收费,鼓励各地减免收费或降低收费标准。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实行“零收费区”或“低收费区”,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会同财政部门减征、免征、缓征属于本级财政收入的收费。
这一系列的创造对外开放环境,也充分应证了于幼军在香港投资“港洽会”期间,代表省政府向香港和海内外投资者的郑重承诺:全省各级各部门将会为投资项目提供“一站式”优质服务,协助企业落实建设条件,让投资者放心、放手在山西投资兴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