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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下一步将继续完善,能覆盖我国管辖海域的陆海空立体化、全天候的海上行政执法能力
日前,国家海洋局发布了《2005年中国海洋行政执法公报》,就此,本报独家专访了中国海监总队党委书记、常务副总队长张惠荣。
海上维权的生力军
《国际先驱导报》:请您介绍一下2005年公报的主要内容。
张惠荣:该公报主要介绍了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中国海监机构2005年的海洋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包括海域使用管理、海洋环境;、维护国家海洋权益这三大执法领域以及重点开展的“海盾2005”专项执法行动、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和对日东海油气资源开发三大专项执法行动。
《国际先驱导报》:中国海监总队的职能是什么?
张惠荣:中国海监总队是我国海上的一支主要执法力量。根据国务院赋予国家海洋局“三定”方案职能和任务,中国海监总队的主要职能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我国管辖海域(包括海岸带、我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实施巡航监视,查处侵犯海洋权益、违法使用海域、损害海洋环境与资源、破坏海上设施、扰乱海上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委托或授权进行其他海上执法工作。
近几年,根据上级要求,中国海监还承担了我国管辖海域的专项海上维权监管任务,进一步加强对特定海域的巡航监管,为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维持海上生产正常秩序,为国门“站好岗放好哨”
依法监管东海海域
问:请介绍一下中国海监在东海我国管辖海域维权执法情况。
答:2004年7月7日,日本政府置我强烈反对于不顾,租用挪威籍物探船进入我东海管辖海域,在其单方主张的“中间线”东侧附近海域进行海底资源调查。针对这一做法,中国海监自2004年7月7日至2005年底,派出中国海监飞机146架次、海监船舶18艘次,对东海我国管辖海域实施了历时一年多的跟踪监视和监督管理。行动中一共拍摄录像807分钟、照片7232张,对日作业船队喊话500余分钟。充分体现了维护我国管辖海域的主张权益与决心,有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
问:“跟踪监视”与“监督管理”似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否意味着中国海监船队根据日本船队的不同情况进行分别处理?
答:日本调查船如果进入中国海域需要申请,如果是与中国方面合作项目也需向中国有关部门申报。如果未经申请进入中国海域,就要实施驱离。我国海监执法还包括对海洋环境的;,例如有一次发现日本船造成东海海域污染,即依据法理要求其清除污染。
问:日本是否也派船只监护它的船队?
答:日本不仅派出其海警警备船的准军事化船只及人员监视中国的调查船。且在我“春晓”油气田附近海域,多次发现日本海上自卫队的P-3C反潜巡逻机和海上保安厅巡逻船的频繁活动。
问:如果遇到一些“紧急情况”,我方是否有应急预案?
答:中国海监遵照“显示存在、体现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尽量避免与他方发生正面冲突。当然,对于海上的紧急态势,我们也有完备的应急预案。
3000吨级海监船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问:中国海监人员对日船队“喊话”是一个什么概念?
答:海监总队人员文化素质高、外事交往和应变能力强。有时日方跨界船舶为了避重就轻,假装听不懂喊话,我海监人员就用日语喊话。海监人员也能根据不同船只的国籍选用相应的语言喊话,保证执法过程的顺利进行。
问:海监总队人员的整体情况?
答:海监总队队伍素质高,深谙国际海洋法的相关公约、周边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强,在监管过程中往往承担科技含量高的工作,例如即时进行现场技术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
问:日本媒体有不少的报道,日本海上自卫队加强其在东海海域的保护行动,更新舰队,提高对东海的监视侦察能力。那么我方海监的设备情况如何?
答:2005年,新建海监船舶、飞机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建造完毕并交付使用,2架飞机、6艘4型海监船已正式入列中国海监装备序列,其中3000吨级中国海监船的综合能力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使中国海监的涉外维权执法能力显著提高。至2005年底,中国海监在编执法飞机4架,执法船舶91艘。3个海区可以统一调遣,海上大的行动编队可以直接调用。
“十一五”海洋行政执法建设规划设定的总体目标将是:建设指挥、巡航执法和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三大体系,初步形成覆盖我国管辖海域的陆?樟⑻寤、全天候的海上行政执法能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装备精良、运转高效、保障有力、准军事化管理的海上行政执法队伍,全面履行海监队伍的行政执法职能。坚持“大海监”的理念,推进一体化和准军事化建设。
(来源:《国际先驱导报》;李慕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