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5日电 非法吸储450亿余元,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昨日,41岁的新疆德隆集团总裁唐万新等7人被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这是轰动中国的“德隆系”案最后一批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这7人也是该案的核心人物。
检方指控,唐万新等7人及其掌控的上海友联、德隆国际、新疆德隆3家公司,分别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挪用资金罪。
起诉书称,唐万新系3家公司总裁。在其指示下,其下属杨利、李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 2001年6月至去年8月,上海友联以承诺保底及可获1.98%—22%不等的固定收益率相诱,与社会公众签订委托投资协议35890份,变相吸收公众存款450.02亿余元,最终造成172.18亿余元无法兑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1997年3月,新疆德隆收购了新疆屯河投资股份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此后,唐万新组织王恩奎、董公元、洪强、张龙等人,操纵“新疆屯河”、“合金投资”、“湘火炬A”股票价格。他们自买自卖,抬高价格,待股价上涨十几倍后抛售,从中获利 98.61亿元,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
另外,2003年1月,德隆国际资产二部经理杨利将公司3万美元汇给其女友沈某作为留学费用,涉嫌挪用资金罪。(胡勇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