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据中国法院网消息,12月1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告北京珠穆朗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发动DDOS攻击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结果原告败诉。
一中院以原告现有证据不具有特定性、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明被告实施了涉案攻击行为为由,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被称为中国首例网络攻击案,受到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尤其是IT领域的广泛关注。
8848网站是一家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站,2005年1月21日下午约18点20分至次日晚21时许,8848网站发现百度网站采用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DOS攻击)的手段,借助几千家百度搜索联盟网站的巨大访问量集中攻击8848的服务器,使8848网站无法被正常访问至少长达26小时,导致网上商城的商户无法正常销售、支付和结算收款。因此,8848将百度告上法庭并索赔150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05年1月21日18时左右,原告的服务器中出现了来自百度联盟网站的大量访问。来自北京寰宇蓝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2005年1月22日0时(格林威治时间)的流量图,证明了在此期间原告网站的访问流量出现了异常激增的现象。
与此同时,原告发现百度搜索框的源代码中被加入了www.8848.com 和www.8848.net访问原告网站的指令,该访问指令为隐藏帧。至2005年1月22日约21时,涉案攻击行为停止。
经法院主持,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对涉案的有关事实进行了网络在线勘验,被告采用模拟插件模拟涉案攻击行为,证明涉案攻击行为不具有特定性、排他性、唯一性。
鉴于原告现有的证据不具有特定性、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明被告实施了涉案攻击行为,一中院作出驳回原告北京珠穆朗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讼请求的一审判决。(郭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