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6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在昨天召开的中央综治委200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资源、能源等实际承受能力,把人口流动问题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认真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义务教育等问题,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据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登记暂住人口8673万人。刘金国表示,相当数量的流动人口在城市暂住时间较长,“流动人口不流动”、“暂住人口常住化”是一个新的问题。一些行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强迫农民工超时限、超强度劳动等。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地方形成了地域性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团伙,已成为影响当地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针对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突出的情况,公安部与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共追发、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3800余万元,退赔求职者求职费用1363万余元。北京、江苏等11省、直辖市公安机关建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协调会晤机制,积极开展警务合作。2003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查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事)件40余万起。
刘金国表示,下一步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要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由过去的防范控制型管理转变为管理和服务并重的服务型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实现工作时单位管、暂住地社区管、党团员组织管、系统问题部门管、治安问题公安管的工作格局。(孙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