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承租新装修房不久,即感到不适,经检测室内空气中的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10月21日,静安法院判房东陶先生返还1万8千元租金及检测费。
今年5月31日,陈小姐和梁小姐承租陶先生新购置的上海市西苏州路某号一处商品房,签约后她俩先支付了3个月房租1.65万元及保证金1.1万元。但入住后,两人即感到头昏心慌,便于今年8月2日、8月11日委托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房屋内空气及家具进行检测。结果为:出租房的主卧内空气中游离甲醛含量达每立方米0.413毫克,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为每升8.8毫克,均严重超标。据此,陈小姐和梁小姐向陶先生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陶先生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陈、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9月8日,双方办理了退房手续,但陶先生仍拒绝退还房租。
法院认为,陶先生提供的租赁房屋室内空气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含量及家具中对人体有害物质的释放量均严重超标,不能满足基本居住条件,其出租行为构成了违约,一审判决陶先生败诉。(朱勇、李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