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山西日报消息,8月29日、30日和31日,山西忻州市、五寨县和宁武县检察机关对宁武县7·2矿难事故责任人及瞒报真相者11人相继提起公诉,其中有原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副县长李德生等人。
今年7月2日,宁武县贾家堡煤矿原接替井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6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当地负责人及救护队隐瞒事故真相,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原宁武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宁武县副县长李德生在事故发生后,在有关责任人提议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并具体策划时,为了减轻责任,逃避国务院直接调查,没有予以制止,而是采取默认态度,同意按照虚假死亡人数上报,致使上级政府乃至中央领导未能及时了解真相,贻误了做出正确决策的时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均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赵向南、陈晓平、曲永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