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政府办公厅9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将对239所未经批准自办的、专门接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又称非法打工子弟学校)予以分流、规范或取缔,取缔学校前须把在校生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各区县已制定分流方案
通知中介绍,目前,北京市有未经批准自办的、专门接收流动儿童少年的学校239所,在校学生95092人。这些学校大多办学条件简陋,在校舍、消防和卫生等方面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各区县将成立清理整顿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工作小组,由区县主管领导牵头。7月中旬,各区县已制定规范和清理整顿本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的措施和在校学生分流方案。
条件好的学校由政府修缮
对现在的239所学校,政府将把一部分在未经批准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就读的少年儿童分流到公办学校和已批准的民办学校就读。另外,各区县还将把富余的公办学校校舍提供给具备办学能力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使用;同时,新建或扩建可移动校舍提供给具备办学能力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使用;对具备基本办学条件且有客观存在必要的流动人员自办学校,可采取政府投资修缮的办法确保安全。
不合格学校9月底前取缔
通知要求,经过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办学条件,尤其是在校舍、食品卫生和消防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在今年9月底以前将被依法取缔。取缔前,这些学校的在校生应被安排到其他学校继续就读。
此外,通知强调,凡出租房屋用于办学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督促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安全责任书。(郭爱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