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延东,女,汉族,1945年11月生,江苏南通人,196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3月参加工作,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1964—1970年 清华大学工程化学系学习,其间任政治辅导员
1970—1972年 河北省唐山开平化工厂工人、技术员、车间负责人
1972—1978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工人、党委宣传科干事、车间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常委、政治部副主任、主任
1978—1980年 北京化工实验厂党委副书记
1980—1981年 北京市委组织部干部
1981—1982年 北京市朝阳区委副书记
1982—1991年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常务书记,全国青联副主席、主席
1991—1995年 中央统战部副秘书长,全国青联主席,中央统战部副部长(1990—1994年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5—1998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
1998—2001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1994—1998年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理论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1—2002年 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正部长级),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2—2003年 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3—2005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副主席
2005—2007年 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中央统战部部长
2007—2008年 中央政治局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
2008— 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国务院党组成员,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六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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