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1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10日,北京市统计局联手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表声明,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住宅使用面积19.5平方米基本反映了京城城镇居民(包括外来人口)的住房平均水平。
北京市统计局发布的这份《关于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关情况的说明》表示,7月4日建设部公布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2.68平方米,与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9.5平方米相差较大。
声明表示,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不同,统计体系公布的数据是使用面积,建设部公布的是建筑面积。不过,统计局方面测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9平方米,依然与建设部32.68平方米有差距;第二方面的原因是,两者使用的人口数据不同,统计体系使用的人口为京城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1115万人,而建设部使用的是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数880.2万人。(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