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8月1日)起,二手房买卖开始制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为了抢搭免征个税的末班车,南京市近日房产交易量狂增,卖房者上演了“最后的疯狂”。而该市房管部门为配合二手房买卖抢在8月1日前“收件”,29日、30日(双休日)照常上班,31日更是将工作时间延迟至24时。
7月26日、27日两天,该市受理了房产交易登记1493件。7月28日、29日、30日及31日(截至当日17时)则分别受理1623件、949件、793件、1236件。而该中心平时正常工作日的登记受理量,一般只在200件至300件左右。
据了解,这种壮观局面绝非南京一市。8月1日前,全国不少城市都在加班加点突击受理公民房屋交易。
我不关心卖房者为免缴个税怎么动用一切资源赶在大限前完成房产交易。这无可厚非,谁不想获得房屋买卖的最大利润?在利益面前,如果没有强制措施,什么国家建设、城市发展、纳税义务的说教和道理都是空洞的。
在这之前,国家关于房屋买卖的个税政策是公民自愿申报。某大城市一年二手房买卖20多亿元,最后真正缴纳的个税只有十几万元。由此显示,几乎没有卖房者愿意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他们要争分夺秒赶在8月1日前完成房屋买卖手续。此次国家强制征收公民房屋买卖个人所得税的决定,其公布日和生效日有一周左右的时间差,肯定会使一些人能够在最后几天办妥房屋买卖,从而少缴税。办成的是幸运,办不成也没什么。公民本来就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负责房产交易的政府部门为了能让卖房者办好交易手续,加班加点、夜以继日。换一句话说,政府部门在帮卖房者逃税避税。因为,如果他们不加班加点,如此大的交易量就完成不了。
这就很值得寻味了。
房管部门这样做有很多弊端。一,损害了税法的权威。在非工作时间里突击办理二手房买卖手续,是对税法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侵害和嘲讽。这跟官员离任前突击大批提拔干部颇为相似。二,从商人的眼光看,能少缴一点税都是个好事,不违法的避税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政府部门如果加班加点帮卖房人逃税避税就是渎职,是犯法。这样的加班加点,不但不值得褒扬,相反,应该受到抨击和查办。三,它向社会暗示,逃税是合理的光荣的。
所以,房管部门加班加点突击办理二手房买卖,传递出的不是一个好消息。(摘自中国青年报;作者:丁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