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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中国十位高级法院院长到北京检讨责任 2000年3月10日 14:55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说,去年已有十位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主动或被要求到最高人民法院检讨了责任,全国法院共追究了三十二名领导干部的责任。 肖扬说,去年中国法院以公正廉洁为准则,坚决清除司法队伍中的腐败现象。 他特别提到,法院对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护短,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孙小虹严重违纪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撤销其职务;为了查清山西省绛县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姚晓红违法犯罪问题,最高人民 法院先后三次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办,协同当地党委和司法机关认真查处,姚晓红已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肖扬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全国法院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对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举报,认真调查, 凡属违法违纪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全国法院共处理违法违纪人员一千四百五十人,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四十二点二八,其 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千三百七十七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七十三人,进一步推动了法院的廉政建设。 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法院还辞退、清退不合格人员五百四十多人,并建立了法官定期轮训制度。(完) 相关专题:2000年两会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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